相關檔案:2014年臺南美展簡章

2014年臺南美展徵件簡章
一、目  的:鼓勵大臺南地區藝術創作者發揮創作潛能,提昇美術水準增進藝術發展與民眾欣賞風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四、承辦單位: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
五、展覽類別:西方媒材 (油畫、水彩、版畫、多媒材)、東方媒材 (水墨、膠彩)、書法 (含篆刻)、影像(含攝影及數位影像)、傳統工藝 (木刻水印版畫、銀器、彩繪、木雕、刺繡…等)、立體造型 (含陶藝、雕塑、多媒材、工藝…等)等六類。
 

獎  勵:

1.六類設佳作30位(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每位獎金3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2.六類設優選18位(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每位獎金6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3.六類第三名,各1位,每位獎金1萬2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4.六類第二名,各1位,每位獎金2萬5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5.六類第一名,各1位,每位獎金3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另由評審委員會自六類第一名中,選出『臺南獎』三位(得獎者需另繳交兩件作品參與展出),另頒7萬元典藏費,總計獎金10萬元,得獎作品由本局典藏,並發給典藏證明。

 

※收件日期:103年6月28日(六)、29日(日);上午09: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未入選作品退件日期:

 

103年7月16日(三)~7月20日(日) ;上午09: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徵件入選以上作品退件日期:

 

103年10月22日(三)至 10月26日(日);上午09: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所有作品於退件結束,一個月內未領回者,由本局逕行處置,

 

並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如有不便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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