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1、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美術創作者。
2、 主要作品以創作者本人最近三年內(2011 年6 月起),未獲任何公辦美展獎項(入選以上)
為限,參賽類項目不限。惟初審階段每項送8×10 吋照片三張,須為不同作品。(詳閱送件
須知)
3、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四年內不得參加,項目如下:(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
(2)抄襲他人作品。(3)作品曾參加國內各種展覽競賽經發表者。
4、 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壹件。

徵件作品:
1、 收件時間:
(1)初 審— 103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30 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複決審—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2、 收件地點:
(1)初 審—相片請寄2014 南瀛獎執行單位: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730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 號)
(2)複決審—收件日期、地點另函通知。

 

獎 勵
一、南瀛獎:共3 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50 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南瀛獎得主,2015
年由文化局邀請專業策展人為其策劃一主題特展。
二、各類首獎:各乙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10 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如獲提升為南瀛
獎者,首獎獎金不重複發給。)
三、優選獎:若干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3 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四、佳作獎:若干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1 萬元,證書乙紙。
五、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以上各獎項如經複、決審結果認定為未達獲獎標準得決議從缺。
凡得獎者,承辦單位致送本屆「2014 南瀛獎」專輯乙冊。

相關連結:          http://culture.tainan.gov.tw/
相關內容檔案下載:                    2 0 1 4 南瀛獎【活 動 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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