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公告

一、招生學系:
                        美術學院:美術學系、書畫藝術學系
                          設計學院: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工藝設計學系
                          傳播學院: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電影學系
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音樂學系、中國音樂學系、舞蹈學系

二、報名資格:
凡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畢業證書者;或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者(詳閱簡章附錄一)。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完成報名繳費後,方可顯示儲存或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四、報名日期:

  1. 網路填表系統開放時間:103年523日下午二時起至103年6月3日下午四時三十分止。
  2. 報名費繳費截止時間:103年6月4日下午三時前〈能於當日入帳,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
  3. 報表列印系統開放時間:103年523日下午二時起至103年6月4日下午九時止。
  4. 報名填表系統網址:https://uaap.ntua.edu.tw/enroll/
  5. 一般學歷(含應屆畢業)身份考生繳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表件不用寄繳,自行留存。
  6. 特殊身份考生(含以同等學力、國外學歷、大陸學歷報考,或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考生等)報名表及相關報考證明文件必須寄繳。郵寄日期:103年5月23日起至103年6月4日止,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郵戳為憑,逾期退件)

    ※報名表及學歷證件請視考生身份決定是否寄繳。※

網路查詢報名費繳費流程及注意事項(pdf檔,自行下載) 繳費說明 (pdf檔,自行下載)

 

、學系「甄試組」指定繳交審查資料郵寄日期:

  1. 報考各學系「甄試組」者,必須另外繳交該學系規定之「資料審查項目」之相關資料,寄繳至報考學系郵寄日期:103年5月23日起至103年6月4日止,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
  2. 各學系「甄試組」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未寄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退費),如權益因而受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報考注意事項:

  1. 本招生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本校將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後再行審核報考資格,考生報名前務必自行確認符合報考資格。
  2. 學歷()報考資格之認定,除持國外、大陸學歷及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於報名時必須繳交報名表及相關報考證明文件初審外,其餘一般學歷身份考生(含應屆畢業生)以網路填寫資料為依據,報名時不用繳交學歷證件;惟所有學歷()於報到入學時皆須審驗,若經審驗發現與網路上所填寫資料不符或報考資格不符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考生不得異議。
  3. 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或更改報考之學系,請報名前審慎考慮。
  4. 考生報考本招生限報名一學系(一主修樂器),否則取消報名資格,考生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得要求退費。但同一學系分「考試組」及「甄試組」二組招生,考生則得同時報考同學系組。
  5.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及電影學系,此三學系「考試組」乃採聯合考試,再依成績高低(排名)及志願序分發錄取。考生網路報名時必須由「選填志願」選項進入,再選填確定學系之志願順序及志願數(至多可填選3個學系)。考生於報名時所填報之學系志願順序及志願數,一經完成報名,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修改或重填,請報考「選填志願」學系「考試組」之考生特別注意。

七、簡章發售:

  1. 逕行下載。
  2. 親至本校大門口警衛室購買(簡章每本新台幣100元)
  3. 函購:請於10352日起自103523日止(以郵戳為憑),附貼足限時郵資之B4回郵信封一個(請填妥姓名、地  址、郵遞區號。每份簡章之回郵限時郵資為新台幣32元超過一份以上者請洽郵局計價,郵資不足待補足後再寄,若因此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及簡章工本費(每本新台幣100元)之郵政匯票(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郵票代替恕不受理),信封上註明「購買進學班招生簡章」,逕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請於規定期間內來函購買,如因逾期函購而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簡章資料查詢或下載:
    10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招生重要日程表(pdf檔)
    10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招生簡章目錄(pdf檔)
    10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招生簡章內容(pdf檔)
    ‧附表 一:持國外學歷報考切結書(word檔)
    ‧附表 二:成績複查申請表(word檔)
    ‧附表 三:音樂學系主修考試曲目表(word檔)(報考音樂學系考生,此表除報考主修作曲者外,其餘皆須於7月4日前郵戳為憑寄繳至音樂系系辦公室收。)
    ‧附表 四: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word檔)

八、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招生簡章。

                          九、聯絡通訊:
                          校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學校平面圖】
                          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總機:(02)2272-2181
美術學系分機:2011 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1
電影學系分機:5052 戲劇學系分機:2571
音樂學系分機:2511 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舞蹈學系分機:2562 註冊組分機:1110~1116

【以上資料供參考,實際以本校招生委員會正式公告為準。】

http://portal2.ntua.edu.tw/~d02/news/1030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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