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

測驗日期:10459(星期六),詳細時程如下表:

 

時程

08:30

08:40

08:40

10:40

10:40

11:00

11:00

11:10

11:10

12:10

12:10

13:20

13:20

13:30

13:30

15:30

項目

內容

學生進場

預備

素描

休息

學生進場預備

創意表現

中午休息

學生進場

預備

水彩

說明

事項

一、測驗試場、座位及相關事項於1045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公告        

   在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網站及門口。

二、各項目之測驗請準時入場,開始測驗後15分鐘不得入場,入場未滿30

   分鐘不得出場。

畫板、畫紙及其他相關器材由學校提供,非表列之攜帶物品,請勿帶入

   考場。各項目攜帶物品如下:

   (一)素描:請自備B群鉛筆或黑色系炭筆。

   (二)創意表現:自選水彩、水墨、粉蠟筆、粉彩筆、鉛筆、色鉛筆、簽

字筆等一種或多種用具。

   (三)水彩:請攜帶水彩用具。

四、請攜帶准考證,非測驗必需用品(行動電話、呼叫器等通訊器材),不得

   攜帶入場,評量過程務必遵守評量規則。

五、若有違規情事,逕依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如附件七)進行議處,並以

   專函通知學生家長。

六、國中美術術科測驗各考科最低錄取門檻分數為75分

七、當術科測驗總分相同時,依素描、水彩,創意表現之成績高低依序排列  

   錄取。

 

 

鑑定通過標準

 

     1.由招生鑑定小組綜合學生美術術科測驗表現,依據設立標準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訂定術科鑑定通過標準。

 

     2.國中美術術科測驗各考科最低錄取門檻分數為75分

 

     3.當術科測驗總分相同時,依素描、水彩,創意表現之成績高低依序排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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