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鴻梅新人獎徵選活動起跑,本屆將簡化初審準備文件,只需提供最近三年內3件作品之電子檔,及參展或得獎等重要活動簡歷或其他有助於評審之文件即可,同時提高藝術評論獎金至36000元,希望能吸引更多優秀的年輕藝術創作及藝術評論者,加入鴻梅家族。報名時間自9/1至9/30止,敬請及早準備,如期報名。
二、指導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新竹市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88年次)至35歲(71年次)之西畫藝術創作者或藝術評論者。
西畫創作類申請人需未與任何畫廊有任何形式之合約。
申請類別:
(一)西畫創作。
(二)藝術評論:以2016年本基金會5位璞玉圓夢計畫創作基金得主(余昇叡、陳冠群、陳語軒、林嘉文、蕭其珩)之創作為評論對象。
辦 法:
(一)西畫:
1、經本會評選具藝術才能及創作熱情符合本會獎勵精神者5名,為2017第四屆鴻梅新人獎得主。提供每人每年新台幣15萬元做為藝術創作基金。
前項名額保留1名予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之「璞玉發光-2016年藝術行銷活動」西畫類大專社會組優選得獎者。但應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薦送,依本徵選簡章規定參加複審。
2、前項創作基金分7月、12月2次撥付,獲獎勵者應於6月30日及12月15日前分別提出期中及期末創作成果,若未於期限內提出創作成果,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撥款。
3、獲獎勵滿1年後,應提供7件作品參與2017鴻梅新人獎展覽(至少3件作品係為獲本獎助期間之創作)
(二)藝術評論
1、經本會評選入選之藝術評論者,提供每篇3萬6仟元獎金。
2、獲獎勵者應於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寫作計畫送本會辦理期中審查,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6,000至10,000字藝術評論(附被評論對象作品。並通過本會複審後撥付。
3、前款通過複審之藝術評論,應提供參加本會辦理2017第三屆鴻梅新人獎聯展,並於本會辦理之鴻梅新人獎藝術評論研討會中發表。
收(退)件及評審方式:
(一)西畫創作
1、初審及收件:
(1)送件時間: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點及注意事項:請填妥初審報名表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掛號寄至300新竹市光華南街56號5樓,收件人陸小姐。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光碟資料內應含:
A.報名表(DOCX或DOC檔案)
B.最近三年內3件作品之電子檔(請用JPG格式存檔,檔案不超過1MB), 作品電子檔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5)參展或得獎等重要活動簡歷或其他有助於評審之文件。
(6) 2016年10月15日,於本會網站(http://grandview.org.tw/)公佈初審通過名單並另行發函通知複審送件相關事宜。
2、複審:
(1)送件時間:2016年10月20日至31日止
(2)送件內容:
A 通過初審之原光碟參選實體作品2件,
B 2017年度創作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文字不得超過2000字。
內容應包含2017年創作計畫、15萬元創作基金之概算、該2件送審實體作品之創作理念。
C 寄送地址及複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退件:
(1)自2016年11月25日至3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12時至13時午休)地點另行通知。
(2)退件作品請務必於通知時間內取回,逾期未領回者,本會不負保管責任。
(二)藝術評論:
評審:
(1)自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填妥初審報名表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掛號寄至300新竹市光華南街56號5樓,收件人陸小姐。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2) 過去曾發表或未發表之藝術評論或相關文章3篇備審,每篇不超過6000字。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經評審選出5名入選者,為2017第四屆鴻梅新人獎藝評類得獎者,受本會委託,對2016年第三屆鴻梅新人獎創作類得主之藝術創作,書寫6000至10000字之藝術評論。
注意事項:
(一)由本會聘請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及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本會對參加聯展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含網路)、出版、製作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事項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給酬。
(三)提出作品或文件若有抄襲他人作品、造假、不實或違反簡章規定情事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會得逕自取消參選或錄取資格並公佈之,已發給之創作基金予以追回。
(四)凡送件參加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簡章及各表單可於本會網站(http://grandview.org.tw/)下載使用,洽詢電話:03-5330613王小姐。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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