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重要事

一、 107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對象為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應屆、非

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二、 國中應屆畢業生應以參加原就讀國中集體報名為原則,並於學校規定期限內繳交報名相關

資料及報名費,由學校統一辦理;惟有特殊原因者,可採個別報名。

三、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以免試生之:1.多元學習表現、2.技藝優良、3.弱勢身分、4.均衡學習、

5.適性輔導、6.國中教育會考、7.招生學校自訂,共七大項為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項目。

四、 107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不設定報名門檻條件,由各招生學校訂定積分採計項目、權

重與同分比序項目順序,依此計算加總各項目積分所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與分發順位作為

分發依據,詳情請參閱附錄一(簡章第24 44 頁)。

五、 本會依法提供原住民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蒙藏

生、僑生、身心障礙生及退伍軍人之外加名額;各特種身分之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升學

優待成績計算方式、分發比序原則及招生名額等,請詳閱簡章內文所述。

六、 具有特種身分之免試生,得以「特種身分」向本會報名;具多種特種身分之免試生,報名

時僅能擇一特種身分報名,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身分。完成報名手續後,若經本會

審查結果不符合特種身分生資格,改列為一般生。

七、 符合「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4 條規定之「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如

欲報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者,須以「個別通訊報名」或「個別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有關

報名申請文件、分發比序原則及招生名額等,請詳閱本簡章規定。

八、 凡符合低收入戶子女資格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資格之免試生,報名時應

同時檢附有效之證明文件,可享免繳報名費優待,另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時同時檢附有

效之證明文件,則享有減免60%報名費優待,詳細說明請參閱簡章第8 頁報名費優待規

定。

九、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採二階段方式辦理,詳細說明請參閱簡章第19 22 頁。

1.第一階段:一般生(含大陸長期探親子女)與特種身分生以一般生之超額比序總積分

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分發於一般生之招生名額。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登記及報到方式比照一般生規定辦理;惟分發錄取方式,依簡章第

20 頁規定辦理。

2.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分發結束後,辦理特種身分生(限以特種生超額比序總積分)現場

登記分發報到作業,分發於特種身分生之外加名額。

十、 凡本招生管道前已錄取報到其他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

本次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凡報名本次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經錄取報到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者,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各項招生入學,違者取消其聯合免試入

學錄取資格。

十一、 若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事務及其他項目有任何問題,請依下表逕向相關單位查詢:

項 目主 辦 單 位

簡章購買 107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電話:02-2772533302-27725182 222

傳真:02-27738881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5/

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5

報名作業

資格審查

招生學校相關資料

各招生學校電話、地址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及

附錄二(簡章第24 頁至86 頁)

積分採計及分發比序原則

寄發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

單及受理複查方式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__

下載網址

http://www.chwjh.tp.edu.tw/mediafile/2107/news/83/2018-2/2018-2-6-14-44-55-n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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