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類別 | 項目 | 採計上限 | 積分換算 | 說 明 | ||||||
志願序 |
上限30分 | 30~21分1至10志願,第1志願30分,第2志願29分,每一志願序差1分,第10志願21分。 | 20分11至20志願 | 18分21至30志願 | 1.國中學校應給予學生適性輔導,學生參考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之生涯發展規劃書,選填志願。2.選填高職或高中附設職業類料學校,同校不同類料,於相同志願選填時,積分相同﹔同校不同類料,於不同志願選填,則依該志願序積分採計。 | |||||
多元學習表現 | 均衡學習 | 上限18分 | 6分符合1個領域 | 0分未符合 | 1.健、藝、綜合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2.100年入學之國七學,103學年度只採計八、八下、九上三學期。 | |||||
服務學習 | 上限12分 | 4分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 1.由國中學校認斗。2.100年入學之國七學,103學年度由國中五學期採計三學期。 | |||||||
國中教育會考 | 上限30分 | 6分精熟級A) | 4分基礎級(B) | 2分待加強級(C) | 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五料,每料得分最高6分。 | |||||
總積分 | 90分 |
三、免試入學錄取方式及比序順次
(一)錄取方式
當參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全額錄取。(大部分學校適用此方式)
(二)比序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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