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及公告選校登記序號

一、103年6月18日(星期三)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報到須知」

(一)集體報名者: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以限時掛號寄送考生就讀之學校轉發各考生。

(二)個別報名者: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直接以限時掛號郵寄各考生(填寫報名資料住址時,請務必填寫能收掛號信之住址,以免影響考生個人權益)。

二、103年6月18日(星期三)17:00後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公告「選校登記序號」與「報到須知」,並公布於「臺灣北區103學年度美術班(科)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頁(http://site.hs.ntnu.edu.tw/103arts)。

三、若考生於103年6月19日(星期四)16:00前仍未收到「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報到須知」者,請於103年6月20日(星期五)09:00~12:00到「國立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補發。

 

拾貳、現場分發作業

一、分發方式:報名考生本人到現場依「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現場選校登記並報到。未能親自報到者,得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代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亦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並檢附委託書(如附件四,第59頁)。

二、現場分發作業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體育館)。

三、現場分發作業時間:103年6月21日(星期六)09:00~15:00,分梯次進行,請提早20分鐘到達。

四、考生須攜帶資料:

(一)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經選校登記序號複查更正者,須攜帶「調整選校登記序號證明單」)

(二)國中畢業證書(正本,分發報到時繳交)。

(三)國民身分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健保卡)正本,驗畢發還。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選校登記作業,其登記序號由下一順位考生依序遞補。

五、特別規定:

(一)登記報到注意事項:

1.各梯次登記考生應於規定受理登記時間內,到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報到在同一時間、場地辦理。

3.各校登記名額屆滿時,即停止辦理登記作業;因此具有登記資格者,並不一定具有入學資格。

4.已登記考生尚未辦妥報到手續即離開報到區,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5.已登記之考生,不得重複登記。如重複登記,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6.原可在較前梯次登記,逾時未登記之考生,補辦手續如下:

(1)到登記處所設之服務台辦理補登記申請,由工作人員重新編排登記梯次及登記序號。

(2)所申請之梯次編排原則,以待命進入登記場之該梯次為主;唯序號編排在該梯次之前,並依申請先後次序以10人為限,超過部分編入下一梯次。

(3)逾時補辦以1次為限,超過1次不予受理。

(二)完成現場分發作業者,即不得要求放棄分發。

(三)現場分發作業時間內如各招生學校名額屆滿即提前結束,不另行公告通知。

(四)現場分發作業時間結束(103年6月21日15:00)後各校尚有缺額時,不延長作業時間。

(五)考生完成現場分發作業後,由本委員會彙整各校錄取名單,於103年6月21日(星期五)當日17:00以後,公布於「臺灣北區103學年度美術班(科)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頁(http://site.hs.ntnu.edu.tw/103arts),視同放榜;本項放榜不受理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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