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本年度街頭藝人認證審查作業,作業方式如下:
一、認證審查時間:103年6月21日(星期六)至103年6月22日(星期日)。
(倘有異動,將於本局網站公告調整)
二、認證審查地點:板橋車站站前廣場
(板橋車站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
*詳細審查梯次時間及准考證編號將於報名截止後公告。
三、受理報名期間:103年5月5日(星期一)起至103年5月30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
(一) 親自報名: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報名應繳文件,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文化局文化發展科報名。
(二) 通訊報名:將報名應繳文件以掛號寄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並請於信封註明「街頭藝人認證報名」。
(三) 電子郵件報名:將報名應繳文件以電子郵件附檔方式寄至ntc.busker@gmail.com收,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街頭藝人認證報名」,請注意報名表內所有簽名處皆應為有效簽名電子檔或簽名掃描檔,身分證明文件亦應為清楚可辨識之電子檔或掃描檔。
五、報名資格:
(一) 年滿16歲以上之本國國民。
(二) 領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且有效期限至少6個月以上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六、報名類別:報名類別分為以下四類:
(一)音樂:唱歌、合唱、樂器或樂團演奏、吹奏、彈唱、打擊樂…等。
(二) 美術:素描、繪畫、環境藝術、影像錄製、攝影、書法、人像畫、漫畫…等。
(三) 技藝:工藝、雕塑、捏麵人、竹編、藝術汽球、壓花、剪影、編織、捏塑…等。
(四) 表演藝術:魔術、舞蹈、行動劇、戲劇、南管、北管、說唱、雜耍、偶戲…等。
七、報名型態:
(一) 個人組。
(二) 團體組:團體成員數限5人以內,並須推派1人為全權代表。
八、報名應繳文件:
詳如附件檔案,請下載附件檔案後開啟或列印填寫並於規定日期內送件。 |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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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例假日除外
聯絡電話:1999(新北市專用)或 02-29603456
傳真號碼:02-89535310、02-89535325
聯絡方式:各單位分機號碼、各館舍網站及參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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