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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科)甄選入學簡章彙編
(含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分發簡章)
主辦學校: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地 址:24217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5號
電 話:(02)2991-2391分機301或887
網 址:http://www. hcsh.ntpc.edu.tw
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 編印
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 編印
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1 日
臺灣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 科 ) 甄選入學 分發作業流程
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 重要日程表
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作業之依據。
二、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北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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