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音樂班::111年3月31日(星期四)至4月1日(星期五)於國立師大附中報名。

(二)美術班:111年3月29日(星期二)至3月30日(星期三)於市立金華國中報名。

(三)舞蹈班:111年3月29日(星期二)至3月30日(星期三)於市立雙園國中報名。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四、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111學年度調降為每班28名。

 

音樂班簡章

美術班簡章

舞蹈班簡章

 

 

https://jr.hs.ntnu.edu.tw/blog/2022/02/21/%E8%87%BA%E5%8C%97%E5%B8%82111%E5%AD%B8%E5%B9%B4%E5%BA%A6%E5%9C%8B%E6%B0%91%E4%B8%AD%E5%AD%B8%E8%97%9D%E8%A1%93%E6%89%8D%E8%83%BD%EF%BC%88%E9%9F%B3%E6%A8%82%E3%80%81%E7%BE%8E%E8%A1%93%E5%8F%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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