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北區 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簡章

壹、

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 辦法」、「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 「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 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單位:臺灣北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三、主委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四、招生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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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特色招生名額,有關各校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公告於「臺灣北區112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網址: http://www.schs.ntpc.edu.tw)

肆、報名資格

一、已取得「臺灣北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成績單,並依學校招生類別通過藝術才能資賦優異者。

 二、本學年度凡已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得重複報名參加分 發;違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伍、報名辦法 一、

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學校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 名。

三、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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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網址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s://art.sen.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電話 (049)2910-960#3971、3765或3785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12年6月9日(星期五)至112年6月15日(星期四)止,以 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以限時掛號郵寄「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秘書室」( 241010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並於信封註明「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 學聯合分發報名資料」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2)29760501#113或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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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志願選填:

一、寄志願選填通知單: 完成「聯合分發」報名者,系統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將「志願選填通知單」 (參閱附件1)寄送至考生個人電子郵件信箱。

二、志願選填登錄方式及時間:

       (一)登錄方式: 考生自行以術科測驗報名之帳號及密碼,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 線上報名登錄系統」填選志願。報名期間內志願選填可暫存,但經確定 繳交送出後,即無法進行修改,僅可查詢個人選填情形。

    志願表完成列 印,經考生及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立三 重高級中學秘書室」(241010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

    (二)登錄時間:112年6月26日(星期一)09:00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17:00止, 系統關閉為止,逾時不受理。

    (三)登錄系統:「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址 :https://art.sen.edu.tw,系統操作洽詢電話:(049)2910-960#3971、3765或3785 。

三、志願表郵寄繳件時間: 112年6月26日(星期一)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秘書室」(241010新北市三重區集美 街212號)收,並於信封註明「北區美術班志願選填表」字樣 (參閱附件2)。

四、本學年度凡已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得重複參加分發; 違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捌、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 不受理。

二、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並貼附必要之證明繳交,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 名資料錯誤,視同未完成報名,本委員會概不負責。

三、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到原就讀國民中 學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四、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五、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六、考生若至112年6月22日(星期四)12:00前仍未收到「志願選填通知單」,請洽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電話:(02)29760501#113或123。

七、申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通過臺灣北區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審核,且取得鑑定結 果通知單。

八、如欲申請之美術班學校採計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成績為入學門檻者,應取得112年 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成績單,並通過該校門檻。

九、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用 全部減免,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證明影本(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 51 報名日期為準): (一)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十、特殊身分學生須隨報名資料檢附證明文件。

玖、成績採計與錄取方式 一、

成績採計:

(一)採計「臺灣北區 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成績」,並以聯合術科測驗各科成績加權後總分為甄選總成績。 (二)甄選總成績=素描×4.0+水彩×2.5+水墨×2.5+書法×1.0。

二、錄取方式:

(一)依甄選總成績高低排序

1.甄選總成績同分時參酌順序:素描→水彩→水墨→書法。

2.甄選總成績同分且參酌順序條件仍相同者,由主委學校主任委員以抽籤 方式抽出順位,經教育主管機關派員督導並全程錄影。

(二)考生應依志願表內各校招收班別、名額及評選標準,慎重選填志願。

(三)考生達各校評選標準者,依甄選總成績高低、志願及各校招生名額依序錄 取分發。

(四)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未達招生學校標準者,不予分發 該校。

(五)各招生學校甄選門檻及規定,請參閱北區聯合分發簡章各招生學校之【招 生資料表】。

三、特殊身分考生分發、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特殊身分考生分發方式以一般生身分、特殊身分加分方式及外加名額排序 ,依考生志願序擇優分發。

(二)特殊身分考生外加名額及成績計算方式 1.原住民考生 (1)加分優待甄選總成績:依聯合術科測驗各科加權甄選總成績加10%計 算(甄選總成績×11/10),聯合術科測驗成績達各校錄取標準者(不受 各校術科門檻及國中教育會考門檻限制),於學校核定之名額外加2% 。但成績同分,經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 (2)應於報名時繳交其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 52 本正本一份,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 身分之記事。 2.身心障礙考生 (1)加分優待甄選總成績:依聯合術科測驗各科加權甄選總成績加25%計 算(甄選總成績×5/4),聯合術科測驗成績達各校錄取標準者(不受各校 術科門檻及國中教育會考門檻限制),於學校核定之名額外加2%。但 成績同分,經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 (2)身心障礙學生指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 為身心障礙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

(三)其他特殊身分學生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理。

拾、公告聯合分發榜單

一、放榜日期:112年7月11日(星期二)11:00。

二、公告單位:臺灣北區112學年度美術班聯合分發委員會。

三、公告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網址:http://www.schs.ntpc.edu.tw), (02)29760501#120或140

拾壹、聯合分發結果通知單

一、寄發日期:系統於112年7月11日(星期二)11:00,將聯合分發結果通知單(參閱附 件3)寄至學生信箱。

二、若於112年7月11日(星期二)16:00前,仍未收到通知單者,請登入「高級中等 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址:https://art.sen.edu.tw)下載或洽詢新北 市立三重高級中學(02)29760501#120或140。 拾貳、聯合分發結果複查 學生或家長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於112年7月11日(星期二) 14:00前至「高級中等學 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址:https://art.sen.edu.tw), 下載填妥「分發結 果複查申請書」後自行列印,經申請人簽章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主委學校申請複 查,送出後以電話向主委學校確認是否收到,逾時不受理。

拾參、報到入學

一、錄取者須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 12:00前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請攜帶「國民 中學畢業證(明)書」或「國民中學修業證明書」、查驗國民身分證或全民健康 保險卡(健保卡)正本並領取該校新生報到資料,即完成新生報到手續。 53

二、未能親自報到者,得由監護人代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亦可委託代理人 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並檢附委託書(委託書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 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網路填必確認無誤後自行 列印。

三、學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四、各招生學校得視需要自行通知錄取學生至各該學校辦理後續事宜。

五、學生入學後得否申請原校轉班,應依該錄取學校相關之規定辦理。

六、凡已辦理報到之學生不得再參加本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拾肆、放棄錄取

一、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須先網路填妥「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可至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下 載後自行列印,並經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後,於112年7月14日(星期五)16:00 前,由學生或監護人親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二、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三、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監護人慎重考慮。

拾伍、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甄選入學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員會 提出申訴(申訴書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 址:https://art.sen.edu.tw),內容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 事由。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立三重 高級中學秘書室(地址:241010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信封上註明「申訴 書」字樣,逾時不受理(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三、針對各項作業申訴,主辦單位將進行查證作業後,提請本委員會審議,於會議後 7個工作日內,依審議決議書面回覆。

四、申訴事項經本委員會書面答覆後,若無新事證,就同一事件重複申訴者本委員會 不予受理。 拾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雖經報到入學,仍應撤銷其資格並追 究責任。 二、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 法律授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12 54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民中學教育會 考成績資料,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 、登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 學生至各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 會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由「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 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 生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 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 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 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 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 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委員會 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 範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 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重大天然災害、重大事故、法定傳染病流行疫情或其他重大疫情等,將由相 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後,統一發布緊急處理措施,考生應予以配合。除在大眾傳 播媒體發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北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網址:http://www.schs.ntp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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