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
測驗日期:104年5月9日(星期六),詳細時程如下表:
時程 |
08:30 ︱ 08:40 |
08:40 ︱ 10:40 |
10:40 ︱ 11:00 |
11:00 ︱ 11:10 |
11:10 ︱ 12:10 |
12:10 ︱ 13:20 |
13:20 ︱ 13:30 |
13:30 ︱ 15:30 |
項目 內容 |
學生進場 預備 |
素描 |
休息 |
學生進場預備 |
創意表現 |
中午休息 |
學生進場 預備 |
水彩 |
說明 事項 |
一、測驗試場、座位及相關事項於104年5月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公告 在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網站及門口。 二、各項目之測驗請準時入場,開始測驗後15分鐘不得入場,入場未滿30 分鐘不得出場。 三、畫板、畫紙及其他相關器材由學校提供,非表列之攜帶物品,請勿帶入 考場。各項目攜帶物品如下: (一)素描:請自備B群鉛筆或黑色系炭筆。 (二)創意表現:自選水彩、水墨、粉蠟筆、粉彩筆、鉛筆、色鉛筆、簽 字筆等一種或多種用具。 (三)水彩:請攜帶水彩用具。 四、請攜帶准考證,非測驗必需用品(行動電話、呼叫器等通訊器材),不得 攜帶入場,評量過程務必遵守評量規則。 五、若有違規情事,逕依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如附件七)進行議處,並以 專函通知學生家長。 六、國中美術術科測驗各考科最低錄取門檻分數為75分。 七、當術科測驗總分相同時,依素描、水彩,創意表現之成績高低依序排列 錄取。 |
鑑定通過標準
1.由招生鑑定小組綜合學生美術術科測驗表現,依據設立標準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訂定術科鑑定通過標準。
2.國中美術術科測驗各考科最低錄取門檻分數為75分。
3.當術科測驗總分相同時,依素描、水彩,創意表現之成績高低依序排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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